【审批】企业集团层面清产核资事项审核
事项名称 | 【审批】企业集团层面清产核资事项审核 |
设定依据 | 《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》第二十九条;《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》第十五条、十九条、二十条 |
申请条件 | 国有企业 |
办理材料 | 企业清产核资报告及其他相关材料 |
办理地点 | 国资委财务监督与统计评价处(329室) |
办理时限 | 无固定办理时间 |
联系电话 | 0471-6945943 |
办理流程 |
事项名称 | 【审批】企业集团层面清产核资事项审核 |
设定依据 | 《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》第二十九条;《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》第十五条、十九条、二十条 |
申请条件 | 国有企业 |
办理材料 | 企业清产核资报告及其他相关材料 |
办理地点 | 国资委财务监督与统计评价处(329室) |
办理时限 | 无固定办理时间 |
联系电话 | 0471-6945943 |
办理流程 |